台中藍鯨 Taichung blue whale
第一條(名稱)
本協會的名稱為台中藍鯨發展支援俱樂部台中藍鯨俱樂部(以下簡稱俱樂部),台中藍鯨發展支援俱樂部台中藍鯨俱樂部事務局(以下簡稱秘書處)設在大阪櫻花體育俱樂部內,是一般社團法人。法人協會。我們將設立並運營它。
第二條(目的)
俱樂部的目的是支持台中藍鯨開發組織的活動。
第三條(會員資格)
沒有俱樂部會員資格要求。
本章程批准後申請入會的,經秘書處認為適合入會的,即成為俱樂部會員(以下簡稱會員)。
第四條(監護人)
國中生以下申請加入會員時,必須徵得監護人的同意。
第五條(監護人的責任)
國中生以下會員,家長有責任直接履行本規定第六條、第七條規定的繳納會費的義務。
第六條(會員費)
會員必須繳納規定的會員費。
會員應依照俱樂部所決定的方式繳交會費。
所繳納的會員費歸俱樂部所有,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還。
第七條(會員期限及延續)
會員的會員期限為自繳納規定會員費之日起的最近一個賽季期限。
第八條(會員權利)
會員對俱樂部的資產沒有任何權利或要求。
第九條(退出)
會員違反本章程或有損害本俱樂部聲譽的行為,秘書處可要求該會員退會。
第十條(通知事項變更)
申報事項如有變更,會員須及時透過電子郵件或明信片通知秘書處。
第十一條(俱樂部管理)
俱樂部由秘書處負責管理和執行。
會員不得參與秘書處管理和執行的決策。
第十二條(規定變更)
這些規定的變更將依照秘書處的變更程序進行,並另行通知會員。
第十三條(其他)
本規定未盡事宜,秘書處將依需求另行製定具體規定。